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中心>>黨內規章選編(停止更新)>>1978-1996>>黨的紀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食宿不准超過當地接待標准的通知
(1994年4月28日)
【字號 】【論壇】【打印】【關閉
  近幾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的食宿安排問題,多次發布文件,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進行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國內公務活動中的接待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從變化了的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在國內公務活動中“食宿不准超過當地接待標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接待工作中的食宿安排問題。經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執行這一要求通知如下:

  一、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包括上級到下級檢查指導工作、調查研究,地區之間公務往來、參觀學習,食宿不准超過當地接待標准。當地接待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地、市財政部門分別參照當地會議標准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制定當地接待標准,要從本地區經濟、財政的實際狀況出發,堅持有利公務、節儉實在、杜絕浪費的原則,不搞互相攀比。當地接待標准要便於操作,切實可行,可隨著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化進行調整。當地接待標准可以在接待住所公布。

  三、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應住內部指定的賓館、招待所,不准住非指定的豪華賓館、涉外旅游飯店。用餐由各地接待部門按當地接待標准安排,確因工作需要陪餐的,要嚴格控制人數,減少次數。用餐和陪餐要堅決杜絕浪費,不准上名貴菜肴,更不准上當地不出產的名貴菜肴和酒水。

  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國內公務活動中,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向接待部門主動交納食宿費用,接待部門要按規定收取。

  五、凡搞超標准接待的,超出標准的費用,不得用公款報銷。對嚴重浪費、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的有關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責編:趙娟)



期刊雜志  
黨的文獻 中共黨史研究
百年潮 世紀風採
紅岩春秋 黨史博覽
黨史文苑 黨史縱覽
湘潮 北京黨史

最新推薦  
2010年全國黨史工作會議
開國上將紀念館
經典著作:領導人文集
歷屆黨代會黨章修改變遷
革命先輩網上紀念館
共和國腳步——1949年檔案
五四運動九十周年
 
歷次黨代會  
中共一大 1921年7月23日至31日

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

中共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

中共四大 1925年1月11日至22日

……
 
紀念館  
黨旗 黨徽
毛澤東紀念館 周恩來紀念館
黨章 入黨誓詞
劉少奇紀念館 朱德紀念館
 

鏡像: 教育網  科技網
E_mail:cpc@peopledaily.com.cn 新聞線索:cpc@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報社概況 | 關於人民網 | 招聘英才 | 幫助中心 | 廣告服務 | 合作加盟 | 網站聲明 | 網站律師 | 聯系我們 | ENGLISH 
京ICP証000006號|
網上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証(0104065)| 京朝工商廣字第0394號
人 民 網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書 面 授 權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1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