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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傳部、文化部關於舉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的規定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996年5月19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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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一些地方和單位為了對人民群眾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宣傳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取得的輝煌成就,舉辦了反映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鄧小平、陳雲等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包括攝影、美術作品)展覽,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但是,在舉辦展覽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為保証此類展覽的質量和嚴肅性,進一步加強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是指現任和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的同志。
二、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是指系統反映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光輝業績或在某一歷史時期、某一重大歷史事件中所起重要作用的圖片展覽。
三、反映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的圖片展覽,必須由省、部級黨政機關或全國性人民團體主辦。展出的圖片必須符合黨中央《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及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准確、全面反映歷史事實。
四、嚴格履行審批制度。各地舉辦反映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同意后,連同展出圖片小樣一起報文化部審批。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以及全國性人民團體舉辦此類展覽,也須報文化部審批。文化部審批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應送中央宣傳部、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等部門審核。展出未公開發表過的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的照片,必須先征得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黨史研究室和中央檔案館的同意。凡是舉辦健在的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須報送本人審定。
在境外舉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文化部還須征得外交部、國務院外事辦公室和中央外宣辦公室同意后審批。
五、各展覽場館(包括展覽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畫廊等)承辦此類展覽,要加強責任心,嚴格把關。凡未經批准,任何展覽場館都不得接受或承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舉辦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生平圖片展覽。違反的,要追究舉辦單位領導人和承辦展覽當事人的責任。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以及全國性人民團體黨組,各展覽機構的主管部門,要負起責任,切實加強管理,對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
八、軍隊系統舉辦此類展覽,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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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紀念館 |
周恩來紀念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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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紀念館 |
朱德紀念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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