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 |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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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報 》( 2010年08月18日 06 版)
為進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科學化水平,培養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推進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建設,根據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制定本綱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1.干部教育培訓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先導性、基礎性、戰略性工程,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要途徑,是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証,在建設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2.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始終把干部教育培訓作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黨委(黨組)高度重視,各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充分發揮作用,廣大干部積極參與,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面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黨的十七大作出繼續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的重大決策,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的戰略任務,這對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深刻認識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增強做好新形勢下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開創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新局面。
3.改革創新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訓質量的不竭動力,是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保持生機活力的必由之路。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提出的聯系實際創新路、加強培訓求實效的要求,積極推進干部教育培訓改革,取得了明顯進展。但是,干部教育培訓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針對性實效性不強、黨性教育比較薄弱,培訓機構體系的開放度和競爭性不夠、優質培訓資源不足與資源相對過剩並存,干部學習內生動力不足、學用脫節、學風不正等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涉及干部教育培訓內容方式,而且涉及干部教育培訓體制機制。各級黨委(黨組)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破除制約干部教育培訓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提高干部教育培訓質量和效益,全面推進干部教育培訓事業發展,努力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訓體系。
二、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4.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推進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建設,以建立健全中國特色干部教育培訓體系為目標,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以提高培訓質量為主線,不斷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科學化水平,全面落實大規模培訓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質的戰略任務,努力培養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証、人才保証和智力支持。
5.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大局、以人為本。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謀劃和推進改革,突出干部在學習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培訓需求導向,真正做到科學發展需要什麼就培訓什麼,干部成長缺什麼就補什麼,更好地為科學發展服務、為干部成長服務。
——堅持改革創新、競爭擇優。在繼承黨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優良傳統和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以改革促動力釋放,以創新促活力增強,以競爭促資源盤活,以擇優促質量提升,實現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發展。
——堅持聯系實際、學用結合。認真研究解決干部教育培訓中學用脫節、學風不正問題,把理論素養、學習能力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形成推動培訓機構聯系實際辦學、教師聯系實際教學、學員聯系實際真學的機制。
——堅持質量第一、注重實效。將提高教學質量和培訓效果作為謀劃、推進和評價改革的基本要求,貫穿於改革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實現干部教育培訓規模和質量、效益相統一。
6.主要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相適應,與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要求相符合,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銜接,更加開放、更具活力、更有實效的中國特色干部教育培訓體系。
——形成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主渠道作用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和其他培訓機構積極參與,網絡培訓廣泛運用,開放競爭、優勢互補、充滿活力的辦學體制。
——形成以培訓需求為導向,組織調訓為主、自主選學為輔,激勵與約束相結合,規范有序、健全高效的運行機制。
——形成遵循干部成長規律和教育培訓規律,培訓理念、內容和方式不斷創新,更具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教育培訓模式。
——形成適應科學發展新要求、廣大干部新期待,吸引各類優秀人才,並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的師資選聘、培養、評價機制。
——形成促進干部教育培訓科學化,指導與服務相結合,職責明確、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效能顯著的宏觀管理體制。
三、辦學體制改革
7.深化市(地)、縣(市)黨校(行政學院)辦學體制改革。著眼於提高辦學水平、滿足基層干部日益增長的培訓需求,深入推進市(地)、縣(市)黨校(行政學院)辦學體制改革。通過整合本行政區域內同級各類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等途徑,增強市(地)級黨校(行政學院)辦學實力,提高培訓水平。縣級黨校(行政學院)可作為市(地)級黨校(行政學院)分校,由市(地)級黨校(行政學院)統籌教學工作﹔也可拓展培訓職能,整合本行政區域內其他干部教育培訓資源,將培訓對象延伸到基層廣大黨員干部。市(地)屬區級黨校(行政學院)和不具備辦學條件的縣級黨校(行政學院)可以精減重組,其培訓任務由相應市(地)級黨校(行政學院)承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實際,繼續探索縣級黨校(行政學院)辦學體制改革新途徑,為廣大基層干部提供更好的培訓資源。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地)、縣兩級黨校(行政學院)辦學體制改革任務。
8.優化整合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則,大力推進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優化整合,不斷提升其專業化水平。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有關部門、人民團體要綜合考慮培訓任務總量、專業化程度和市場可替代性,優化整合本部門本單位所屬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直屬部門所屬的職能、業務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訓機構進行整合,原則上不再建立新的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市(地)、縣兩級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除特殊需要外,要逐步撤銷,其培訓資源和職能可並入上級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或同級黨校(行政學院)。市(地)、縣兩級部門、行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改革涉及面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基礎上,認真謀劃、周密部署,積極穩妥推進。對名為培訓干校、培訓中心等實為賓館、度假村,主要靠非教育培訓業務進行營利性活動的,堅決取消其辦學資格。
9.構建更加開放的干部教育培訓格局。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要充分發揮主渠道、主陣地作用,突出培訓特點,增強培訓實效。中央組織部、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可利用高等學校優質資源開展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能、新信息培訓。發揮資源優勢,開辟各類實踐教研基地,為加強干部能力培養和黨性鍛煉提供直觀、生動的課堂。鼓勵和引導具備干部教育培訓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參與干部教育培訓。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趨利避害、注重實效的方針,積極利用境外著名大學和其他培訓機構開展干部培訓。積極穩妥開展領導人才培訓國際合作交流。
10.加快建設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平台。適應現代信息技術迅猛發展的新形勢,加強網絡培訓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干部網絡培訓管理,更好地滿足干部多樣化的學習需求。整合現有網絡培訓資源,建立開放、兼容、共享的全國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到201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備、資源共享、規范高效的干部網絡培訓體系。
四、運行機制改革
11.完善體現培訓需求的計劃生成機制。牢固樹立按需培訓理念,把需求調研作為培訓計劃生成的必經環節。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要深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對干部素質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要組織專門力量,開展深入細致的需求調研,准確把握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為依據設計培訓項目,提出教學計劃。干部所在單位要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長需要,主動提出培訓需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訓需求調研成果共享制度。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和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計劃協調會商機制,研究確定需求調研、重點班次、培訓計劃等事項。國家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年度培訓計劃,由中央組織部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黨組(黨委)的意見。
12.建立激發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辦學活力的競爭擇優機制。省級以上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資質認証標准,對承擔干部教育培訓職能的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資質認証。推行項目管理制度,對部分培訓項目採取直接委托等方式,在干部教育培訓主渠道、高校培訓基地和經過資質認証的社會培訓機構中,擇優確定培訓項目承擔者。加強對干部培訓競爭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培訓機構公平參與、規范運作、能進能出。
13.建立組織調訓為主、自主選學為輔的干部參訓機制。堅持和完善組織調訓制度,嚴格執行調訓計劃申報制度,加強對調訓計劃的統籌協調,提高調訓計劃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解決多頭調訓、重復調訓、多年不訓的問題。對政治理論、黨性教育、黨和國家重大戰略部署等需要組織調訓的,堅持實行組織調訓。對主要領導干部、重點崗位干部以及需要點名調訓的,可實行點名調訓。把組織要求和干部個人需求結合起來,推行干部自主選學,鼓勵干部自願參訓,逐步擴大干部選擇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培訓師資、培訓時間的自主權。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培訓網絡平台,抓好“供、選、教、管”等關鍵環節和配套制度建設,提高干部自主選學質量。2010年,進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干部自主選學試點,取得經驗后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普遍推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積極推動干部自主選學工作。中央組織部要適時研究制定干部自主選學辦法,規范和推進干部自主選學工作。
14.建立健全干部學習培訓考核評價機制。嚴格執行干部學習培訓情況考核制度。全面考核干部的學習態度和表現、掌握運用理論和知識、黨性修養和作風養成等情況。對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重點班次,由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委托或會同干部教育培訓機構進行考核並作出鑒定,向干部所在單位反饋。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登記管理制度,將干部學習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如實記入干部信息庫,並將重要培訓情況納入干部人事檔案。建立干部教育培訓跟蹤管理制度,不斷拓展和延伸培訓效果。
15.完善干部學習培訓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組織人事部門內部干部培訓工作與干部管理工作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把理論素養、學習能力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對干部進行任職考察,要把干部學習培訓情況作為重要內容。提拔擔任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要達到《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規定的培訓時間要求,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要求的,須在提任后1年內完成培訓,仍未完成的要延長試用期。結合干部年度考核,開展述學評學考學活動。干部學習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將開展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作為各地區各部門和干部所在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16.建立干部教育培訓質量評估機制。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干部學院等,研究制定教學質量評估辦法和指標體系,定期開展評估工作,將評估結果作為培訓機構承擔培訓任務、深化教學改革的重要依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要組織學員對培訓項目、課程設置、師資水平、教學管理等進行評價,根據評價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教學水平。到2012年,在全國普遍推行教學質量評估制度。
五、內容方式改革
17.制定分類培訓大綱。各級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要按照科學理論武裝、具有世界眼光、善於把握規律、富有創新精神的要求,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研究不同類別、不同層次、不同崗位干部的素質能力模型,制定分類培訓大綱,明確干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崗位培訓等的目標、內容和方式等,不斷提高干部教育培訓科學化水平。
18.完善培訓內容體系。著眼於提高干部素質和能力,建立以培訓需求為導向的培訓內容更新機制,不斷完善理論教育、知識教育、黨性教育體系。致力於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在加強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教育的同時,重點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特別是科學發展觀教育,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黨的歷史、國情和形勢教育﹔致力於提高干部的知識素養和實踐能力,廣泛開展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所需的各種知識的教育培訓,重點抓好提高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能力所需知識的教育培訓﹔致力於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大力加強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重點開展忠於黨和人民、盡職盡責工作、培養高尚道德情操、拒腐防變的教育。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要會同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學科、課程和教材體系建設,打造品牌培訓項目,實施精品課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大力開發案例教材。全國干部培訓教材編審指導委員會要加強宏觀指導和審核把關,確保教材質量。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每年定期向黨員干部推薦學習書目。
19.創新培訓方式方法。改進培訓班次設置方式,推廣專題研究、短期培訓、小班教學,突出按干部類別開展培訓。改進講授式教學,推廣研究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教學。倡導異地培訓、挂職培訓、分段式培訓,探索完善干部免職脫崗培訓、后備干部個性化定制培訓制度。探索跨地區、跨部門、跨學校的合作培訓模式。上級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要針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干部的特殊培訓需求,主動送教上門。鼓勵干部利用業余時間多讀書、讀好書,不斷改進干部在職自學。
六、師資管理改革
20.改進師資隊伍選聘。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准入和退出機制,引導優秀師資積極參與干部教育培訓,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優勝劣汰、有進有出。堅持專兼結合,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擇優聘用專職教師,大力選聘優秀黨政領導干部、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知名專家學者擔任兼職教師,形成結構合理、專兼職比例適當的高素質師資隊伍。市(地)級以下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師資構成要逐步過渡到以兼職教師為主。建立領導干部上講台制度,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堅持到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授課。積極開展送教下基層活動,選送優秀教師支持基層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到2012年,中央組織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分別牽頭建成國家級、省級干部教育培訓師資庫,為實現優秀師資資源共享創造條件。
21.強化師資隊伍培養。實施培訓者培訓工程。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優秀教師特別是中青年骨干教師,到境內外知名高校和上級干部教育培訓機構學習進修。通過挂職鍛煉、實地調研、跟班學習等途徑,切實提高教師理論聯系實際能力和業務水平。
22.完善師資隊伍評價。深化干部教育培訓機構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訓特點的師資考核評價體系和職稱評定、崗位聘任辦法。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培訓師資職業道德規范。推行教師競爭競聘上崗,並將崗位等級、工作業績與薪酬挂鉤。
七、宏觀管理改革
23.強化管理職能。中央組織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對干部教育培訓要以宏觀管理為主,在抓好重點培訓項目的同時,切實履行好整體規劃、宏觀指導、協調服務、督促檢查、制度規范職能。干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其他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機構的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加強基層干部教育培訓,加大對西部地區、民族地區干部教育培訓支持力度,指導東部地區做好對口支援西部地區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繼續做好軍地領導干部交叉培訓工作。
24.改進管理方式。加強干部教育培訓法制建設,研究制定規范公務員培訓的法規,完善干部教育培訓權益保障、競爭擇優、考核評估和監督約束等方面配套制度。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理論和政策研究。推進干部教育培訓管理信息化建設,建立國家干部教育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干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者隊伍建設,注重培訓,促進交流,優化結構,提高素質。
25.加強和改進學風建設。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從嚴治校,勤儉辦學。學員要加強黨性鍛煉,端正學習態度,嚴守校紀校規。教師要嚴守紀律、嚴謹治學、以德施教。組織人事部門要將干部學習態度、參與程度、互動效果、學習成果作為評價學風情況的重要內容。紀檢監察機關要將干部學習培訓期間的表現納入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范圍,對培訓期間違反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26.改革經費管理。各級政府要將干部教育培訓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隨著財政收入增長逐步提高,保証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和個人出資相結合的干部教育培訓經費投入機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專項經費制度,加強專項經費管理,完善經費“跟著項目走”的管理辦法,探索建立經費“跟著干部走”的使用方式,促進經費向優質培訓資源流動。加大干部教育培訓經費使用監督檢查力度。
八、加強組織領導
27.落實領導責任。各級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干部教育培訓改革,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領導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情況,解決干部教育培訓改革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組織部門要在黨委領導下履行好牽頭抓總職能,紀檢監察、宣傳、統戰、機關工委、編制、發展改革、教育、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管理等有關部門,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教育培訓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好相關改革任務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訓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干部教育培訓改革工作的溝通協調。
28.強化工作指導。充分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鼓勵基層大膽探索,切實解決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區各部門創造的成功經驗,及時轉化為改革的具體措施。注重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培訓機構的特點,提出推動改革的指導意見。
29.加強督促檢查。中央組織部要對本綱要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具體意見和措施。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門也要及時對本地區干部教育培訓改革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改革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綱要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根據本綱要精神,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17日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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