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
|
|
|
|
(人民日報 2009.07.13第2版)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是貫徹落實黨章關於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的規定,完善黨內監督制度的一部重要黨內法規。它的頒布實施,對於完善巡視制度,規范巡視工作,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保証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級黨組織要從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高度出發,採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巡視工作條例(試行)》,切實增強黨員領導干部接受監督的意識。各級黨組織以及巡視工作機構要嚴格執行《巡視工作條例(試行)》,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要自覺接受巡視監督,積極配合巡視工作,堅決糾正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各種行為。 |
|
|
|
|
毛澤東紀念館 |
周恩來紀念館 |
|
|
劉少奇紀念館 |
朱德紀念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