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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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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2010.07.12第1版)
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全文見第四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通知指出,《規定》針對當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規范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制度。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體現,是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回應社會關切的重要舉措和制度創新,對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特別是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規定》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領導干部要按照《規定》要求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各級黨組織要依照《規定》認真做好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協助黨委抓好任務分解,保証《規定》得到貫徹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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