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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關於認真做好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的通知 |
| (2003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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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中辦發〔2003〕19號,簡稱《通知》) ,中央紀委、中央宣傳部、農業部、新聞出版總署召開了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工作會議(簡稱工作會議),對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工作作出了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的精神和工作會議的要求,切實做好專項治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問題由來已久,雖幾經治理,但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在一些地區和部門還比較嚴重。這不僅擾亂了報刊發行的正常秩序,妨礙了新聞出版業的健康發展,而且加重了基層和農民負擔,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助長了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也導致了黨政機關權力的扭曲和變異,滋生了腐敗現象,嚴重影響了黨同人民群眾的關系,已經到了非徹底治理不可的地步。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是中央根據廣大人民群眾意願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行動,也是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重要舉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按照《通知》的精神和工作會議的要求,充分認識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和部署上來,迅速行動起來,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從源頭上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不正之風,堅決切斷報刊經營與部門職權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讓權力從報刊經營活動中退出,力爭在較短的時間內使報刊散濫和攤派發行現象得到明顯遏制,有效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
二、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專項治理工作
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的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時間緊、任務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通知》的精神和工作會議的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扎扎實實地抓好專項治理工作。
切實加強領導,積極履行職責。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制止報刊攤派發行或變相攤派發行作為糾風整紀的重點,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並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對治理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明確任務,細化目標﹔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堅決貫徹《通知》的精神和工作會議的要求,保証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檢查。要會同各級新聞出版、財政、審計、物價、工商等部門組織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到上下結合,條塊結合,邊清邊查,邊查邊改。對工作不力、進展遲緩的地區和部門,要督促其加快工作進度,保証工作質量﹔對存在問題較多的單位,要進行重點幫助,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制止和糾正。
認真自查自糾,帶頭治理紀檢監察系統的報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定要增強自覺性和責任感,不折不扣地按照《通知》的精神和工作會議的要求,採取堅決果斷的措施,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帶頭完成好專項治理工作的各項任務。要對照《通知》的精神和新聞出版總署《關於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治理黨政部門報刊散濫和利用職權發行,減輕基層和農民負擔的通知〉的實施細則》(簡稱《實施細則》) ,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所辦報刊,該管辦分離的要堅決分離,該停辦的要堅決停辦,該整合的要堅決整合﹔不得通過發文件、下指標等手段攤派發行經治理后保留的報刊,不得為報刊承攬廣告業務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報刊社收取管理費、發行費,更不得把報刊的經營收入變成機關的“小金庫”,不得以機關名義參與協辦報刊﹔堅決糾正攤派發行報刊或變相攤派發行報刊的行為。
三、嚴肅紀律,標本兼治,確保專項治理任務順利完成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按照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對報刊攤派發行行為的治理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嚴格執行紀律,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按照《通知》的精神和《實施細則》中的有關要求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搞攤派發行或變相攤派發行,以及借整頓之機轉移或變相轉移國有資產的問題,要嚴肅查處,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的決定》(中發〔1990〕16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中發〔1996〕13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等問題的決定》(中發〔1997〕14號)和《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條例》、《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加強政策研究,建立健全制度。要加強調查研究,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的全局性、傾向性問題和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針對性強的對策和建議。要針對報刊發行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鞏固專項治理的成果,以黨風廉政建設的實際成果取信於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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