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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是怎樣確定下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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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月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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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圖為《人民日報》1949年6月21日公布的新政協籌備會各小組名單。內有“第四小組(擬定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方案)”字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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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的命名是貫穿於新中國的整個創建過程之中的,它最終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國名,是我們黨關於人民共和國思想與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實踐相結合的產物。這一名稱雖無“民主”一詞,卻無不蘊涵著新中國人民民主的國家本質。
●在新政協籌備會前夕,“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在新中國命名中暫佔上風
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是我們黨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始終不渝的追求。從“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建立,到“人民共和國”、“民主共和國”口號的相繼提出,都是與新民主主義革命不同發展階段的形勢與任務相適應的。不過,我們黨關於新中國政權性質和階級基礎的認識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這就是“人民民主的共和國”,“這種共和國的徹底完成,隻有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才有可能”。這也決定了新中國國名的基本走向。毛澤東在1947年元旦發表新年祝詞時指出:“獨立、和平、民主的新中國一定要在今后數年內奠定穩固的基礎”。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幕。關於國名問題,毛澤東在當天的會上發表講話指出:“過去,中華民國是名不副實的。現在,我們要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他在講話結束時高呼的第一個口號就是“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萬歲!”第二天,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組織條例》,把“提出建立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方案”列為籌備會的一項中心任務。當晚,經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常務委員會下設六個工作小組。其中,第二小組起草新政協會議組織條例,組長譚平山﹔第三小組起草共同綱領,組長周恩來﹔第四小組擬定“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政府方案”,組長董必武,副組長黃炎培。各工作小組在起草有關文件的初稿時,都沿用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名稱。然而,毛澤東在6月30日發表的《論人民民主專政》中,則隻使用了“人民共和國”的概念。這表明,盡管當時“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在新中國命名中暫佔上風,但國名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處於待定狀態。此后關於國名的爭論,主要圍繞“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這一名稱而展開。
●在新政協籌備會上,張奚若提出:“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
國名問題是新政協籌備會在籌備政協會議期間討論與協商的一項中心議題。其中,以第四小組為主,在討論“政府組織法中的基本問題”的過程中,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名稱問題提出了三種意見。一是“簡稱中華民國”說。此說針對“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名稱過長而提出,認為這一名稱可不變,必要時則使用簡稱。后來的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草案中曾有過“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簡稱中華民國”的內容。二是“中華人民民主國”說。持這種意見者以黃炎培、張志讓為代表,“兩先生曾經寫過一個節略,主張用中華人民民主國”。他們認為:“我國國名似可將原擬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改為中華人民民主國,簡稱中華民國或中華民主國。將來進入社會主義階段即可改稱中華社會主義民主國。”“中華人民民主國”節略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的“共和”,而保留了“人民”和“民主”。其詞源依據是,漢語中的“共和國”,系譯自英文“Republic”,而“Republic”與“Democracy”原無實質區別,也可譯為“民主國”,隻是前者指民主的國家,后者指民主的政治體制。因此,“民主”與“共和”無並列的必要。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說。這個意見雖與“簡稱說”都以為“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名稱過長,但解決的辦法不是用簡稱,而是“去掉民主二字”,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籌備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的討論中,張奚若說:“我看叫中華人民共和國好。有‘人民’,就可以不要‘民主’二字,焉有人民而不民主哉?”“去掉‘民主’二字,從下面的解釋也是很容易明白的:是共和而非專制,是民主而非君主,是人民而非布爾喬亞的國家。”因此,他認為與其用“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中華人民民主國”,不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根據上述討論意見,政府組織法起草委員會先后召開三次會議,並在征求一些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寫成了政府組織法的草案初稿。8月17日,第四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修正通過該組織法草案,其使用的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據董必武后來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所作《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擬經過及其基本內容》報告中關於新中國國名問題的說明,之所以採用這個名稱,是“因為共和國說明了我們的國體,‘人民’二字在今天新民主主義的中國是指工、農、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階級及愛國民主分子,它有確定的解釋,已經把人民民主專政的意思表達出來,不必再把‘民主’二字重復一次了”。
●新政協籌備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正式將新中國國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8月18日,毛澤東為邀請新疆代表參加新政協,在給阿哈買提江的電文中使用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9月2日,新華社發表社論闡述黨的性質時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政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者。”這裡所用國名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前,周恩來於9月7日向政協代表作了《關於人民政協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其中就國名問題解釋說:“在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草案上去掉了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民主’二字,去掉的原因是感覺到‘民主’與‘共和’有共同的意義,無須重復,作為國家還是用‘共和’二字比較好。辛亥革命以后,中國的國名是‘中華民國’,有共和的意思,但並不完全,可以作雙關的解釋,而且令人費解。現在我們應該把舊民主主義和新民主主義區別開來。因為在辛亥革命時期,俄國十月革命尚未成功,那時隻能是舊民主主義的。在那以后由不完備的舊民主主義進步到完備的新民主主義。今天,為了使國家的名稱合乎國家的本質,所以我們的國名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的國家是屬於四個民主階級的人民民主專政,反動的封建階級、官僚資產階級的分子不能列入人民的范圍。等到他們徹底悔悟和改造后才能取得人民的資格。中國的少數民族也應該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內,承認他們的自治權。因此,我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名是很恰當的。”他還特別指出:“我們國家的名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叫聯邦。”由此,新中國在統一的國家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制度也確定下來。9月17日,新政協籌備會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正式決定新中國國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從此,伴隨新中國成立的步伐,一個偉大而光輝的名字——“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誕生,並向世人昭示:中國人民從此站立起來,人民民主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由理想變成了活生生的現實。(作者系當代中國研究所副研究員、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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