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5日至9日在北京舉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江澤民同志作了重要講話。全會決定,1992年10月12日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全會討論並通過了中共委員會向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一致決定將這兩個文件提請黨的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全會同意中央政治局關於對趙紫陽同志在1989年政治動亂中所犯錯誤繼續審查情況的匯報,同意維持十三屆四中全會對趙紫陽同志所犯錯誤的結論並結束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