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3月15∼19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趙紫陽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報告《談中央政治局四個多月來的主要工作及今后進一步貫徹十三大精神的思路與布局》。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並經黨內外廣泛協商,擬向七屆全國人大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名單和擬向七屆全國政協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