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月18∼23日在北京舉行。全會為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的召開,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組織上的准備。全會對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項文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會議通過《政府工作報告》、《1976至1985年發展國民經濟10年規劃綱要(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和《關於修改憲法的報告》,決定提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國務院總理和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候選人名單,決定分別提請五屆人大和五屆政協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新歌詞,也決定提請五屆人大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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