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13∼31日在北京舉行。毛澤東主持會議並講了話。會議批准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用偽証寫成的《關於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決定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其黨內外的一切職務。會議還通過了《關於九大代表產生的決定》和《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草案)的決定》。會議還通過了候補中央委員遞補中央委員的人員名單:黃永勝、許世友、陳錫聯、張達志、韓先楚、潘復生、劉建勛、劉子厚、吳德、李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