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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上的今天

1923年1月1日 廣東海豐縣農會成立

1923年1月1日 廣東海豐縣農會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個縣農會,內設教育、衛生、財政、農業、仲裁等部。彭湃任會長,會員約10萬人,佔海豐全縣人口的四分之一。在海豐農民運動的影響下,陸豐、惠陽等縣的農民運動相繼發展起來。

1924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和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央舉行聯席會議

1924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和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央在上海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國民黨改組問題。鮑羅廷在會上作報告﹔陳獨秀報告自黨的三大以來國共合作進展情況。會議通過以下決議:(1)中共中央和青年團中央聯席會議在聽取鮑羅廷同志和陳獨秀同志關於國民黨改組工作的報告后,認為工作進行得正確﹔(2)共產黨員在加入國民黨以后應該反對老國民黨人對國民革命運動的錯誤理解﹔(3)共產黨員不應該在各種委員會中謀求職位﹔(4)關於宣言問題,全體共產黨員代表應當捍衛它的所有條款。在組織問題上,不應用章程來束縛代表。在各省,必須選舉左派作為出席代表大會的代表。

1948年1月1日 國民黨各民主派別聯合組成的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在香港成立

1948年1月1日 由國民黨各民主派別聯合組成的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在香港成立,並發表宣言,明確提出要“推翻蔣介石賣國獨裁政權”。1月5日至19日,中國民主同盟中央常委沈鈞儒、章伯鈞在香港召開民盟一屆三中全會,調整和充實民盟領導機構,恢復活動,並發表宣言,主張採取革命方法,反對國民黨反動政府和美國的對華政策。中共中央發言人對民革的成立和民盟恢復活動表示歡迎,指出:這“表示反對美國帝國主義與蔣介石反動統治集團的民族民主運動的統一戰線,是何等廣闊”。

1952年1月1日 毛澤東號召開展大規模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

1952年1月1日 毛澤東在元旦團拜會上號召:“我國全體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員一致起來,大張旗鼓地,雷厲風行地,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將這些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污毒洗干淨!”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立即限期發動群眾開展“三反”斗爭的指示》,要求各單位立即按限期發動群眾開展斗爭。

1953年1月1日 我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1953年1月1日 我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1979年1月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

1979年1月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指出:實現中國的統一,是人心所向,大勢所趨。我國領導人已經表示決心,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我們建議雙方首先結束軍事對峙狀態﹔盡快實現通航通郵﹔發展貿易,進行經濟交流。當天下午,全國政協就此舉行座談會。鄧小平在會上發表《解決台灣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提上具體日程》的講話。同日,國防部部長徐向前發表聲明,宣布從即日起停止對大金門、小金門、大擔、二擔等島嶼的炮擊。至此,從1958年開始的對上述地區的炮擊結束。

1979年1月1日 中美建交

1979年1月1日 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

1982年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

1982年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1982年中央1號文件)。《紀要》指出:目前,全國農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組,包干到戶、到組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反映了億萬農民要求按照中國農村的實際狀況來發展社會主義農業的強烈願望。不論採取什麼形式,隻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各級黨的領導應向干部和群眾說明,我國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是長期不變的,集體經濟要建立生產責任制也是長期不變的。

1984年1月1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

1984年1月1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簡稱1984年中央1號文件),強調穩定和完善生產責任制,提高生產水平,疏通流通渠道,發展商品生產,延長土地承包期一般應在15年以上。16日至26日,農牧漁業部召開全國農業工作會議,討論貫徹落實《通知》精神,表示要用大膽探索、勇於改革的精神,鞏固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迅速把主要精力轉到抓好商品生產上來,使廣大農民盡快富裕起來。

1985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

1985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活躍農村經濟的十項政策》(簡稱1985年中央1號文件)。文件指出:打破集體經濟中的“大鍋飯”以后,農村的工作重點是,進一步改革農業管理體制,改革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在國家計劃指導下,擴大市場調節,使農業生產適應市場需要,促進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化,進一步把農村經濟搞活。以這個文件為標志,我國的農村開始了以改革農產品統購派購制度、調整產業結構為主要內容的第二步改革。

1986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

1986年1月1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1986年農村工作的部署》(簡稱1986年中央1號文件)。文件指出:我國農村已開始走上有計劃發展商品經濟的軌道。農業和農村工業必須協調發展,把“無工不富”和“無農不穩”有機地結合起來。1986年農村工作總的要求是:落實政策,深入改革,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組織產前產后服務,推動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從2006年1月1日起 取消農業稅

從2006年1月1日起 我國正式取消農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