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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大事記·198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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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中共中央批轉《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1982年中央一號文件)。《紀要》指出:目前,全國農村已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生產隊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專業承包聯產計酬,聯產到勞,包產到戶、到組,包干到戶、到組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反映了億萬農民要求按照中國農村的實際狀況來發展社會主義農業的強烈願望。不論採取什麼形式,隻要群眾不要求改變,就不要變動。各級黨的領導應向干部和群眾說明,我國農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集體化的道路,土地等基本生產資料公有制是長期不變的,集體經濟要建立生產責任制也是長期不變的。
1月2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關於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的決定》。要求從1982年起,用兩三年時間,分期分批地對所有國營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整頓工作,逐步地建設起一種又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領導體制﹔一支又紅又專的職工隊伍和一套科學的管理制度。
同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暫行條例》,共七章二十八條。其中規定:廠長對工廠生產經營活動行使統一指揮權﹔廠長要自覺接受和維護企業黨委的領導,定期向黨委匯報工作,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1月10日 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編輯的《劉少奇選集》上卷(收入民主革命時期的重要著作)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下卷(收入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的重要著作)於1985年12月出版。
1月11日 中共中央發出《緊急通知》,傳達了中央常委關於對一些干部走私販私,貪污受賄,把大量國家財產竊為己有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採取緊急措施的指示。中央常委提出,對於這個嚴重毀壞黨的威信,關系黨的生死存亡的重大問題,全黨一定要抓住不放,雷厲風行地加以解決。3月8日,根據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的需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嚴懲嚴重破壞經濟的罪犯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一些有關條款作了相應的補充和修改。
同日 鄧小平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說,對台灣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種制度是允許的,他們不破壞大陸制度,我們也不破壞他那個制度。國家統一是我們整個中華民族的願望。
1月11日、13日 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討論中央機構精簡問題。鄧小平在會上作《精簡機構是一場革命》的報告,他指出:精簡機構是一場革命。當然,這不是對人的革命,而是對體制的革命。實現干部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是革命和建設的戰略需要。19日,中共中央將鄧小平的講話印發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黨組。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的機構改革工作逐步展開。
1月13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黨動手,認真落實“綜合治理”的方針,務使社會風氣、社會治安在年內有明顯的好轉。
1月14日 胡耀邦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就對外經濟關系問題發表意見: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利用兩種資源──國內資源和國外資源﹔要打開兩個市場──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要學會兩套本領──組織國內建設的本領和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本領。
1月15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沿海九省、市、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工作座談會紀要》,並發出通知。通知指出,正確處理沿海和內地的關系,是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的一個戰略性問題。在新形勢下,要發揮沿海地區的優勢,加強對外經濟貿易工作。
1月30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檢查一次知識分子工作的通知》。《通知》肯定了我國知識分子在革命和建設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要求進一步消除對知識分子的偏見,真正做到政治上一視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關心照顧。
2月12日 中共中央轉發《全國統戰工作會議紀要》,並發出通知指出:在整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新的歷史時期中,統一戰線仍然是我黨的一大法寶。近三年來,我國八個民主黨派共發展新成員三萬五千多人,現共有七百多個地方組織,四千多個基層支部,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2月20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決定》。4月10日,國務院發布《關於老干部離職休養制度的幾項規定》。
3月6日 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原則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初步方案。按此方案,國務院各部、委和直屬機構將由現有的98個,裁減、合並為52個。會議決定:國務院設國務委員若干人,職位相當於國務院副總理級,是國務院常務會議組成人員﹔設立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由國務院總理兼任主任。
4月1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關於打擊經濟領域中嚴重犯罪活動的決定》。《決定》尖銳地指出:打擊經濟領域的嚴重犯罪活動,進行反對腐化變質的斗爭,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成敗,關系到我們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這場斗爭必然是長期的持久的。此前的4月10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這一決定的會議上指出:我們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四項必要的保証,即:第一,體制改革﹔第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第三,打擊經濟犯罪活動﹔第四,整頓黨的作風和黨的組織,包括堅持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在實現四個現代化過程中,我們要有兩手,一手就是堅持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的政策,一手就是堅決打擊經濟犯罪活動。
6月7日 胡耀邦會見荷蘭共產黨主席胡克斯特拉時指出,中國共產黨和各國共產黨發展關系的原則是: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和互不干涉內部事務。
7月10日-24日 中共中央召開全國政法工作會議。會議強調,新時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加強人民民主專政,保衛和促進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此,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任務,從實際出發,加速制定一些新的法規,並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法律適時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7月24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承志致函蔣經國先生,希望他以國家民族利益為最高准則,依時順勢,與我黨談判,共商祖國統一大業。
8月17日 中美兩國政府就分步驟直到最后徹底解決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問題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這個公報是繼1972年中美兩國政府發表上海公報和1979年建交公報之后,第三個有關中美關系的重要公報。
8月23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復名譽的通知》。
9月1日-11日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鄧小平致開幕詞,第一次提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一嶄新的命題,他指出:“我們的現代化建設,必須從中國的實際出發,無論是革命還是建設,都要注意學習和借鑒外國經驗。但是,照抄照搬別國經驗、別國模式,從來不能得到成功。這方面我們有過不少教訓。把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同我國的具體實際結合起來,走自己的道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這就是我們總結長期歷史經驗得出的基本結論。”胡耀邦代表十一屆中央委員會作題為《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的報告。報告宣布,我們已經在指導思想上完成了撥亂反正的艱巨任務,在各條戰線的實際工作中取得了撥亂反正的重大勝利,實現了歷史性的偉大轉變。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的總任務是:團結全國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到本世紀末,我國經濟建設的總的奮斗目標是: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力爭使全國工農業的年總產值翻兩番,即由1980年的7100億元增加到2000年的28000億元左右,使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達到小康水平。大會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選出了新的中央委員會,中央顧問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9月12日-13日 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選舉胡耀邦、葉劍英、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為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為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會議決定,鄧小平為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葉劍英、徐向前、聶榮臻、楊尚昆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
9月13日 中央顧問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鄧小平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指出,中央顧問委員會是個新東西,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的實際情況建立的,是解決黨的中央領導機構新老交替的一種組織形式。
同日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陳雲為第一書記,黃克誠為第二書記,王鶴壽為常務書記。
9月24日 鄧小平在會見來訪的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撒切爾夫人時,闡述了中國政府對香港問題的基本立場,指出:第一,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第二,1997年中國收回香港后,繼續保持香港繁榮。香港仍將實行資本主義。第三,中國和英國兩國政府要妥善商談如何使香港從現在到1997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現大的波動。
10月7日-16日 我國向預定海域用潛艇在水下發射運載火箭獲得成功,達到了預期目的。這一成就標志著中國運載火箭技術有了新的發展。
10月14日-26日 應中共中央邀請,喬治·馬歇總書記率領法共中央代表團,對我國進行友好訪問。雙方經過會談一致同意正式恢復中法兩黨關系。
10月16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賀龍同志徹底平反的決定》。
11月24日-12月11日 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鄧小平主持大會開幕式並在講話中指出,我們的統一戰線比過去任何時期更加擴大,是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前程遠大,大有可為。我們一定要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共同為開創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面,為開創人民政協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奮斗。
11月26日-12月10日 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並通過彭真所作的憲法修改草案的報告﹔通過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通過關於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批准了趙紫陽總理《關於第六個五年計劃的報告》﹔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六個五年計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等項法律﹔以及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等項決議。
12月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當前試辦經濟特區工作中若干問題的紀要》,肯定了試辦特區三年來的成績。《紀要》強調要賦予特區更多自主權,特區的各種稅收應實行優惠待遇,要加速制定和完善經濟立法等。
12月20日-30日 共青團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通過了新的《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選出了新一屆共青團中央委員會。在31日舉行的共青團十一屆一中全會上,王兆國當選為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胡錦濤等6人當選為書記處書記。
12月30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理領導班子中“三種人”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對追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這“三種人”,必須堅決把他們從領導班子中清理出去,調離要害部門和要害崗位。對清理出領導班子的“三種人”,應加強對他們的思想教育工作,給以改正錯誤、棄舊圖新的機會。
全年國內生產總值5294.7億元,比上年增長9.1%,其中,第一產業增長11.5%,第二產業增長5.6%,第三產業增長13.0%。國有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總額845.31億元,完成基本建設投資555.53億元。全國財政收入1212.33億元,比上年增長3.1%,財政支出1229.98億元,比上年增長8.0%。社會商品零售總額2570.0億元,全年商品零售價格指數比上年增長1.9%。全國進出口貿易總額772.02億元,其中出口414.33億元,進口357.69億元,出超56.64億元。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全部收入535.32元,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270.11元。
(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編、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授權人民網發布,請勿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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