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2024年7月15日至18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5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二十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2023年2月26日至28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反復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審議通過了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習近平就《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草案)》向全會作了說明。全會同意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中央委員203人,候補中央委員170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
黨的二十屆一中全會2022年10月23日
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了二十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
中央委員203人,候補中央委員168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黨的十九屆七中全會 2022年10月9日至12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全會討論並通過了黨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黨的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決定將這3份文件提請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審查和審議。習近平就黨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王滬寧就《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59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和有關負責同志。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2021年11月8日至11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黨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習近平就《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7人,候補中央委員151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九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2020年10月26日至29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習近平就《建議(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8人,候補中央委員166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202人,候補中央委員169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九大代表中的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2018年2月26日至28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反復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部分內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中央委員202人,候補中央委員171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2018年1月18日至19日
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張德江就《建議(草案)》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203人,候補中央委員172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九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九屆一中全會2017年10月25日
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了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
中央委員204人,候補中央委員172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黨的十八屆七中全會2017年10月11日至14日
會議討論並通過了黨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並通過了黨的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討論並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決定將這3份文件提請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審查和審議。習近平就黨的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劉雲山就《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1人,候補中央委員141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和有關負責同志。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審議通過了《關於召開黨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習近平就《准則(討論稿)》和《條例(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7人,候補中央委員151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習近平就《建議(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56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199人,候補中央委員164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2013年11月9日至12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就《決定(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204人,候補中央委員169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黨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層同志和專家學者。
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2013年2月26日至28日
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習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在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反復醞釀協商的基礎上提出的擬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推薦的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和擬向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推薦的全國政協領導人員人選建議名單,決定將這兩個建議名單分別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審議通過了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李克強就《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討論稿)》向全會作了說明。
中央委員204人,候補中央委員168人。 有關負責同志。
黨的十八屆一中全會2012年11月15日
全會選舉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根據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提名,通過了中央書記處成員,決定了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批准了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和常務委員會委員人選。
中央委員205人,候補中央委員171人。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