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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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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1955)。曾用名譚才儒、譚年春。1901年1月31日生於湖南省耒陽縣小水鋪區柘溪譚家村。早年在湘南地區從事農民運動。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耒陽縣第二區黨團書記兼區赤衛隊黨代表。1928年參加湘南起義,后隨軍到井岡山,任紅4軍軍需處文書,參加了保衛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斗爭。1929年初隨部轉戰贛南、閩西。1930年后,任紅軍第12軍1縱隊政治部宣傳科科長,第34師101團青年團工委書記、師訓練隊隊長,紅4軍第12師連政治指導員、第34團政治委員兼特派員、師政治部組織科科長兼第36團政治委員,紅3軍第9師第25團政治委員、師政治部組織科科長,紅1軍團1師2團政治處主任、軍團政治部巡視團主任。參加了中央蘇區歷次反“圍剿”。1934年10月隨中央紅軍主力長征,先后任紅1軍團軍事裁判所書記,第2師6團黨總支書記,陝甘支隊第4大隊政治處主任。到陝北后,任紅一方面軍第15軍團81師242團政治委員,參加了直羅鎮、東征等戰役。1936年入抗日紅軍大學學習。抗日戰爭爆發后,任抗日軍政大學政治部俱樂部主任、秘書科科長。1938年冬赴冀中,先后任八路軍第3縱隊兼冀中軍區政治部副主任、第一軍分區政治委員冶兼第7支隊政治委員。參加了磁武涉林戰役和開辟冀中抗日根據地的斗爭。1940年春任南進支隊政治委員,率部在冀魯豫邊區開展抗日游擊戰爭。1943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抗日戰爭勝利后,任冀中縱隊政治部主任、中共汝南工委書記。1946年春赴豫皖蘇地區,任豫皖蘇軍區第八軍分區政治委員兼中共地委書記,先后參加了邯鄲、魯西南、淮海等戰役。1949年任第二野戰軍第18軍政治委員,率部參加了渡江、衡寶、西南等戰役。1950年與軍長張國華率第18軍進軍西藏,參與指揮昌都戰役,完成和平解放西藏任務。歷任西藏軍區政治委員、中共西藏工作委員會第二書記、監委書記,西藏自治區政協主席。1959年任中央駐西藏代理代表,參與指揮平息西藏武裝叛亂。他長期在西藏工作,為促進西藏和平解放和建設做出了貢獻。1966年起調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長。1978年任成都軍區顧問。是第四、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55年獲二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1985年12月6日在成都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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