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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福鼎·艾則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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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1955)。1915年3月12日生於新疆阿圖什一個著名的愛國實業者家庭。維吾爾族。青少年時代受進步思想影響,積極參加進步活動。1935年為追求真理到蘇聯塔什干,入中亞細亞大學學習,接受馬列主義理論的熏陶。1937年回新疆后,被軍閥盛世才視為“激進青年”,流放到邊境塔城,后在塔城報社任編輯、主編。積極傳播共產主義理論,宣傳抗日愛國思想,被薦為塔城維吾爾文化促進會秘書長、副會長。后遭反動勢力逮捕。在獄中英勇不屈,在群眾抗議示威下被釋放。1944年11月參加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區革命”,先后任三區軍事法庭秘書, 三區臨時政府委員、 教育廳廳長。 三區各地游擊隊統編為民族軍后,他負責組織創建了喀什團並兼任團長,率部多次進行戰斗。后參與創建三區“革命青年組織”,擔任中央委員、宣傳部長。曾是人民革命黨的主要領導人之一。1945年10月作為三區革命臨時政府的代表,參加了與國民黨政府進行的和平談判。1946年任新疆省民主聯合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1948年加入新疆人民民主同盟,任宣傳部部長,后任該同盟主席。1949年9月任新疆特區特邀代表團團長,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新疆軍區副司令員。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並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兼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新疆軍區副司令員。1951年起,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常委、民族部部長、統戰部部長,新疆省干部學校校長,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四書記,新疆省推行民族區域自治籌備委員會副主任,西北行政委員會副主席,新疆軍區黨委第三書記、第二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自治區黨委第三書記,自治區黨委第二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核心領導小組副組長,自治區黨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代理主任、主任,新疆軍區第一政治委員,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政治委員。是第一、第二、第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九至第十三屆中央委員,第十、第十一屆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一至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第八屆全國政協副主席。長期擔任中蘇友好協會副會長,中巴和中埃(埃及)友好協會會長,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維吾爾歷史文化研究會名譽會長。創作了大量小說、散文、詩歌、戲劇等作品,多部在全國獲獎。發表了《論維吾爾木卡姆》等專著和文章。1955年獲一級解放勛章。1994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功勛榮譽章。2003年11月24日在北京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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