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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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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1955)。曾用名雲澤、雲時雨。蒙古族。1906年12月23日生於內蒙古土默特旗塔布賽村一個牧民家庭。青少年時即接受進步思想,積極參加反帝愛國學生運動。1923年夏入北平蒙藏學校讀書,在李大釗、趙世炎、鄧中夏等共產黨人的引導下,參加馬克思主義研究小組和創辦革命刊物。同年12月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9月轉入中國共產黨。10月被選派到蘇聯入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1928年初畢業后,在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山大學做翻譯工作。1929年6月回國,在綏遠地區(今屬內蒙古自治區)從事秘密革命工作,任中共西蒙工作委員會組織委員、書記。1931年受王若飛指派,兼做兵運和情報工作。1933年赴張家口參加察綏民眾抗日同盟軍成立大會,支持馮玉祥的抗日愛國行動。1936年2月參加策動百靈廟“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保安隊舉行抗日武裝暴動,打擊了日軍利用蒙古族上層賣國分子西進的企圖。1937年春參與組建抗日武裝蒙旗保安總隊(后改編為蒙旗獨立旅、新編第3師),任該部中共黨委書記、政治部代主任。
抗日戰爭爆發后,率部在歸綏(今呼和浩特)南部地區阻擊日軍進犯。后轉戰於陝北神木、府谷地區,與中共中央取得聯系,奉命進駐伊克昭盟,堵截日偽軍南渡黃河。同時積極組建武工隊、宣傳隊,深入開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工作。1941年調至延安,任民族學院教育長、陝甘寧邊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1942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3年起負責中共中央西北局統戰部的蒙古族工作。1945年8月起任綏蒙政府主席、中共晉察冀中央局委員、中共內蒙古工作委員會書記。10月奉命解散以蒙奸博英達賚為首的“內蒙古共和國臨時政府”,並深入發動群眾,廣泛團結各階層進步人士,組成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任主席兼軍事部部長、內蒙古軍政學院院長、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1946年4月領導召開了關於解決內蒙古東、西部自治運動統一問題的重要會議,使內蒙古出現了團結統一的新局面。1947年5月領導成立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被選為主席,並任中共內蒙古工作委員會書記、內蒙古人民自衛軍(后改稱內蒙古人民解放軍)和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指揮部隊反擊國民黨軍的進攻,肅清了內蒙古地區的土匪和地方反動武裝,解放了整個內蒙地區,並派出部隊參加遼沈、平津等戰役。同時領導自治區軍民進行政權、軍隊、經濟和文化建設,對牧區的民主改革提出了符合其特點的政策,使牧區生產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
新中國成立初期,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中央民族學院院長、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1954年起任國務院副總理兼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副書記、第二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第一書記、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內蒙古大學校長、自治區政協主席。長期致力於民族工作,重視軍政、軍民和民族團結。在主持內蒙古自治區近20年的工作中,創造性地執行了中共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同時領導加強了內蒙古部隊建設和邊防建設。“文化大革命”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進行了堅決抵制和斗爭。1977年任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1983年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面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不顧年老體弱,努力學習,孜孜不倦地工作。其主持起草的民族區域自治法,對於完善和健全民族區域制度具有重要意義。是第一至第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共第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八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第十屆中央委員,第十一、第十二屆中央委員和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四、第五、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第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1955年獲一級解放勛章。1988年12月8日在北京病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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