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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中規定的黨員的權利和義務內容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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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的權利指黨員按照黨章規定應享有的權力和利益。在黨內,每個黨員都是平等的,都有權參與黨的工作,共同管理黨的事務,發揮自己的積極性和負責精神,維護黨的利益,保証黨的事業的健康發展。黨章中規定黨員享有8項權利: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等。黨員的義務指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對黨員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條件的具體化,也是衡量一個黨員合格不合格的具體標准。黨章中規定黨員有下列義務: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等。(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研究生部 師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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