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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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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由列寧最早提出,概括地說,就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黨章》對民主集中制提出了六條基本原則: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上級組織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研究生部 師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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