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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化”運動是怎麼興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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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55年12月,毛澤東在《大社的優越性》一文的按語中就指出:“小社仍然束縛生產力的發展,不能停留太久,應當逐步合並。有些地方可以一鄉為一個社,少數地方可以幾鄉為一個社。”1958年3月召開的成都會議,即根據毛澤東的建議,通過了《關於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並為大社的意見》。隨后,各地農村廣泛開展了小社並大社的工作。1958年7月,《紅旗》雜志公布了毛澤東關於辦大社的設想,為后來成立的人民公社定下了基調。8月在北戴河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了《關於建立農村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全國很快形成了人民公社運動的高潮。人民公社的存在,並不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左”傾的指導思想的產物。農村人民公社是我們黨在探索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道路過程中出現的一次重大失誤。(中共北京市委黨校研究生部 師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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