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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戰政策的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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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在第十四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后,中共各級黨委,包括統戰部門,大力進行了撥亂反正,進一步全面落實統一戰線的各項政策。落實政策工作,不僅涉及了“文化大革命”中統一戰線方面的冤、假、錯案,而且還處理了一批歷史上的遺留問題,使統一戰線從長期"左"的束縛中徹底解放出來。

  (一)為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摘掉“執行投降主義”的帽子,為李維漢等統戰部門廣大干部平反

  1979年2月3日,中央統戰部向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建議為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摘掉“執行投降主義”帽子的請示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回顧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統戰、民族、宗教諸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發揮的重要作用。指出:把中央統戰部打成“修正主義司令部”,給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都扣上“執行投降主義路線”的帽子,誣蔑成“牛鬼蛇神的庇護所”、“資本主義的復辟部”,是完全沒有根據的。統戰系統的廣大干部因此遭到了殘酷的打擊、迫害,甚至被迫害致死,使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受到了一場空前的浩劫,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惡果。因此,《報告》要求將強加在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頭上的“執行投降主義”的帽子摘掉,使各級統戰干部從沉重的精神枷鎖中徹底解放出來。中共中央很快就批准了這個《報告》。

  3月16日,中央統戰部在北京召開統戰系統干部大會,並邀請各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和在京全國政協委員中的愛國民主人士參加會議。中央統戰部部長烏蘭夫在會上全文宣讀了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央統戰部的(報告)。他代表中共中央宣布:在全國統戰、民族、宗教工作部門,包括李維漢本人,都不存在執行一條所謂“投降主義、修正主義路線”的問題。凡是因這個問題而受到牽連的人員,都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4月26日,中央統戰部向中共中央呈報了《關於徐冰同志的復查結論)》指出,原中央專案一辦給徐冰同志定為叛徒完全是不符合事實的,應予撤銷,為其平反昭雪。7月3日,中央批准了這個報告。8月27日,徐冰、張經武等五人的追悼會在全國政協禮堂隆重舉行。追悼會由李先念主持,胡耀邦致悼詞,充分肯定了徐冰等人為黨的統一戰線事業所做出的貢獻。

  1980年11月,中共中央又批准了中央統戰部《關於李維漢同志問題的復查報告》,明確指出,中央統戰部1962年、1964年對李維漢的兩場批判,“在理論上和政治上是違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在組織上是違背毛主席關於黨內斗爭的方針和方法的教導的。”中央批准將兩場錯誤批判中送中央的有關報告,連同1964年12月25日中央決定撤銷李維漢擔任的中央統戰部部長職務的通知,一並撤銷。

  (二)甄別和改正錯劃右派的工作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中共各級黨委及政府有關部門貫徹中共中央(1978)55號文件精神,全部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但是,對於錯劃成右派的人,特別是廣大的知識分子、黨外朋友,要求改正和平反的呼聲很高。因此,三中全會后,中央加快了對錯劃右派的甄別、改正和落實政策工作。在解決右派問題上,當時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的胡耀邦非常關注,多次批示指出:這是一件關系到國家政治生活的大事,一定要解決好。

  1979年2月,中央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公安部、民政部聯合召開全國復查改正工作經驗交流會,由公安部、教育部、北京、上海、北京大學等介紹了各自改正錯劃右派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會議確定了實事求是地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基調,明確提出1957年反右派斗爭犯了擴大化錯誤,必須實事求是地改正錯劃的右派問題,無論哪一級組織或哪一個人批准定案的,凡是錯了的都要改正。這次經驗交流會,是一次解放思想,推動改正右派工作的促進會。交流會后,改正錯劃右派工作立即在全國鋪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至地、縣也都召開了類似的會議。各級黨委的第一把手或主要領導人都親自過問此事,聽取匯報,發表講話,主動承擔反右派斗爭擴大化錯誤的責任,研究解決改正工作中的問題。他們要求做具體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解放思想,真正把改正右派工作當成一件大事來抓,絕不要再留尾巴。1979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公安部、民政部擬的《關於中發(1978)55號文件的補充說明》,強調在改正的基礎上,做好對錯劃右派的安置工作。

  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推動下,在各級黨委的重視下。改正錯劃右派的工作進展較快。但是,由於長期“左”的思想的影響,許多人對改正工作還是顧慮重重。一些人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立起來,認為改正右派錯案是右了,過頭了。在這種懷疑、否定思潮影響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這一工作曾一度陷於停頓。針對這種狀況,1979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批轉中央統戰部等五部門《關於繼續貫徹執行中央(1978)55號文件幾個問題的請示》,及時糾正了各種錯誤認識,使這項落實政策的工作得以繼續進行。

  1980年5月8日,中央統戰部向中共中央呈送《關於愛國人士中的右派復查問題的請示報告》(以下簡稱《請示報告》),提出:全國代表性較大的民主黨派、上層愛國人士中,被劃右派分子的27人中有22人屬於錯劃,提請民主黨派中央復查。他們是:章乃器、陳銘樞、黃紹竤、龍雲、曾昭倫、吳景超、浦熙修、劉王立明、沈志遠、彭一湖、畢鳴岐、黃琪翔、張雲川、謝雪紅、王造時、費孝通、錢偉長、黃藥眠、陶大鏞、徐鑄成、馬哲民、潘大逵。1980年6月11日,中共中央在批轉《請示報告》的《通知》中指出:在反右派斗爭中犯了擴大化的錯誤,並堅決加以改正,目的是為了團結一致向前看,同心同德搞四化。並指出,對維持右派原案,隻摘帽子,不應改正的人,也要全面歷史地看待他們。他們中的有些人同中國共產黨有過合作的歷史,為人民做過一些好事,對這一點也應實事求是地加以肯定。對他們也應該在政治上和生活上予以適當照顧,能夠工作的予以適當安排,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對其家屬子女不得歧視。中央統戰部的《請示報告》以及中共中央的《通知》精神,不但樹立了改正錯劃右派的案例,而且明確了改正錯劃右派工作的原則和界限,掃除了思想障礙。

  經過中共各級黨委和有關部門的積極工作,到1981年上半年,在全面復查的基礎上,全國共改正錯劃右派54萬多人,佔原劃右派總數的99%。原來失去公職的27萬人,恢復了工作或重新安排了工作。不能工作的,在生活上作了較好的安置。對被劃為“中右分子”和“反社會主義分子”的31.5萬人,一律給予了平反,並對因此受株連的家屬子女,也基本落實了政策。對維持右派原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3000多人,也全部正確評價了他們的歷史功過,恢復了政治權利,適當安置了工作和生活。

  到1981年7月,全國范圍的反右派斗爭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全部結束。中國共產黨對反右派斗爭這個歷史遺留問題的正確處理,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被改正錯劃為右派分子的人,更是歡欣鼓舞,笑逐顏開,慶幸自己在政治上獲得新生,捐棄前嫌,積極投身到四化建設中。不少人回到領導工作崗位后,勇挑重擔,發揮了骨干作用。大批的知識分子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做出了顯著的成績。

  (三)進一步落實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

  1978年5月,在中央統戰部的協助下,中共上海市委向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落實對民族資產階級政策的若干問題的請示報告》(以下簡稱《八條規定》)。這個《八條規定》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后的第四天,中共中央就批准轉發全國執行。1978年12月29日,中央統戰部邀請民建中央、全國工商聯領導人座談,傳達《八條規定》,希望他們向廣大原工商業者做好宣傳教育、協助落實政策的工作。

  1979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人民大會堂接見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古耕虞、周叔弢五位原工商業者代表人士。鄧小平對他們說:“要發揮原工商業者的作用,有真才實學的人應該使用起來,能干的人就當干部。”“還要請你們推薦有技術專長、有管理經驗的人管理企業,特別是新行業的企業。不僅是國內的人,還有在國外的人,都可以用,條件起碼是愛國的,事業心強的,有能力的。”“要落實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這也包括他們的子孫后輩”。“落實政策以后,工商界還有錢,有的人可以搞一兩個工廠,也可以投資到旅游業賺取外匯。”“總之,錢要用起來,人要用起來”。

  1979年1月22日至24日,中央統戰部再次召開落實原工商業者政策問題座談會。中央統戰部部長烏蘭夫更加詳細地闡釋了《八條規定》,並強調對原工商業者中被查抄的存款,無論金額大小,全部解凍,一次發還。並且按照銀行的規定,發給利息﹔本人已經去世的,退還給配偶。至於其他財物,自不待言,也要抓緊落實發還。原工商業者被扣減的工資(包括高薪),被佔用的私房,也要恢復和歸還。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堅決貫徹中央的指示精神,經過努力,在財政資金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堅決發還了原工商業者被查抄、凍結的存款,並且發給利息﹔恢復了他們原來的工資,並補發了“文化大革命”中被扣減的部分工資﹔允許他們領取應領未領的定息。截止1984年,“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原工商業者的(包括其他方面人士)約300萬兩黃金、700萬兩白銀、15萬件金銀制品和800萬枚銀元,按上交銀行時的牌價作價退還﹔退還被查抄尚存的350萬件文物、字畫、珠寶、玉器、工藝品和264萬冊私人圖書。“文化大革命”中被侵佔、沒收的私房,採取騰退歸還原主,或其他協商同意的辦法,有一半多得到了解決。

  1979年9月26日,中央統戰部、中央組織部、國家計委中共黨組、國家勞動局中共黨組、全國總工會中共黨組制定了《關於對原工商業者的若干具體政策的規定》。提出:不在原工商業者中具體劃分誰是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誰是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今后不再稱呼他們“資本家”、“私方人員”、“資產階級工商業者”﹔對於在職的原工商業者,政治上應與干部、工人一視同仁,可以參加工會,可以擔任各級領導職務,可以評定相應的職稱﹔擔任各種職務的,在工作中要有職、有權、有責。

  (四)區別“三小”

  自1956年以來,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對把他們按“資產階級工商業者”對待的政策與做法很有意見。在落實政策中,中央責成中央統戰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做好這一工作的意見。1979年10月29日,中央統戰部、國家計委黨組、國家經委黨組、商業部黨組、輕工業部黨組、全國總工會黨組等6個部門向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把原工商業者中的勞動者區別出來問題的請示報告》。提出:區別階級成分的唯一依據是人們在社會生產體系中所處的地位,凡佔有少量生產資料,一般不雇佣工人或店員,自己從事勞動,依靠勞動收入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來源者,稱為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他們是勞動者﹔佔有一定生產資料,雇佣少量(1至3人)工人或店員,自己從事勞動為生活之主要來源的,為小業主﹔合伙經營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本人佔有資金較少,參加主要勞動,不掌握經營管理、財產管理、人事任免和獎懲權的,也應劃為小業主﹔小業主屬勞動者范疇。進行區別工作掌握的原則是:要實事求是,確是勞動者,都應堅決區別出來,有多少是多少,不搞比例限制﹔要從寬了結,對可區別可不區別為勞動者的,作為勞動者區別出來﹔辦法要簡便易行,不搞逐個交群眾評議。

  中共中央批准了這個報告以后,經過一年多艱苦細致的工作,全國從參加公私合營、國營的原資產階級工商業者86萬人中,區別出屬於勞動者范疇的小商、小販、小手工業者共70萬人,佔81%。區別出來的勞動者普遍歡欣鼓舞,精神面貌大為改觀。一致反映:過去被當作“資產階級”進行改造,十年內亂期間更是吃盡了苦頭,現在不再為"資本家",成分而苦惱了。區別出來的勞動者的親屬也普遍反映:“區別一人,全家得福,恩及子孫!”“今后一定輕裝前進,甩開膀子干四化。”

  (五)落實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的政策

  “愛國一家,既往不咎,一視同仁,量才錄用,妥善安置”,是中國共產黨對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的一項重要政策。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這個政策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對他們強加了種種罪名,制造了許多冤、假、錯案,不少人因此戴上歷史反革命分子帽子,被判刑、關押、勞改、管制,開除公職,強令回鄉,有的受刑致殘,有的被害致死,家屬子女也受到株連。

  1979年1月9日,,中央統戰部、中央調查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總政治部向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落實對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的請示報告》。《報告》指出,國民黨軍政人員的起義、投誠,是愛國行動,應該對其落實政策,貫徹“冤案要昭雪、假案要平反、錯案要糾正”的原則,並提出了對於因此而被戴上歷史反革命分子帽子或其他帽子的一律摘掉,被判刑的撤銷原判,被關押、勞改的予以釋放,被管制的予以解除,要一律恢復他們的公民權,按起義、投誠人員政策對待﹔適當安排工作,恢復原來工資級別﹔退還被查抄的財物給本人或家屬等幾點意見。八天后,中共中央批轉了這個報告。

  經過認真細致的查証工作,全國共認定了45.4萬多名起義、投誠人員的身份,肯定了他們的愛國歷史,向他們頒發了起義、投誠人員証書。為其中的15萬人在政治上平了反,為因追究歷史問題而被錯誤判刑的10多萬人撤銷了原判,為8萬多人重新安排了工作或者辦理了離休、退休手續,為1.5萬多名原來沒有工作、又無子女贍養的人,定期發給生活費或給予社會救濟,為原國民黨省、將級起義及投誠人員、起義有功人員提高了工資級別,為被錯殺者或者在服刑期間死亡的人的家屬在經濟上作了撫恤。

  (六)民族工作的撥亂反正

  1979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全國邊防工作會議,以加速邊疆少數民族地區經濟建設、加快在民族工作上撥亂反正為主要議題。會議對落實民族政策的工作,提出了七項要求:(1)要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則,搞好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加強民族團結﹔(2)要認真執行民族區域自治政策﹔(3)要培養大批少數民族出身的共產主義干部﹔(4)一定要重視使用和發展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5)一定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6)要做好團結、教育、改造少數民族上層愛國人士的工作﹔(7)一定要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全國邊防工作會議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始採取一系列的措施,全面落實民族政策。

  為了更好地落實民族政策,中央統戰部於1979年到少數民族地區調查了解情況,並向中共中央報送了《關於加強少數民族上層愛國人士統戰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中,幾乎所有的少數民族上層愛國人士都受到打擊迫害,粉碎“四人幫”后,對他們的工作雖有好轉,但仍很薄弱。《意見》要求各有關地區的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採取現實有效的措施,抓緊做好以下六項工作:(1)林彪、“四人幫”制造的冤假錯案,一律平反﹔(2)對他們的安排,作出通盤考慮,使之各得其所﹔(3)應尊重從政治上平反,經濟上作適當照顧﹔(4)凡是“文革”中被遣送到農村,現已在省、州、縣安排了職務的,應連同其配偶一起調回城鎮,並解決其戶口、住房問題﹔(5)受到株連的家屬子女,應恢復工作,補發工資,今后對他們在政治上不得歧視﹔(6)在“文革”中因錯斗而被迫逃亡國外的,要積極爭取他們回國,並妥善安置﹔尚未回歸的,對他們在國內的房屋、財產要妥善保管。

  1980年7月16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批准了中央統戰部的上述《意見》。

  中共中央、國務院在民族工作中抓緊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的同時,在民族理論上進行了撥亂反正。“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這是林彪、“四人幫”在民族地區推行極左路線,實行法西斯專政的理論基礎。他們把我國各民族間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各種人民內部矛盾,甚至把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等等,統統上綱到階級矛盾,不僅使我黨的民族政策遭到了嚴重的歪曲,而且制造了大批的冤假錯案。

  1980年4月,中共中央在《轉發〈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中明確指出,所謂“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說法是錯誤的。還指出:“馬恩列斯和毛主席都沒有說過這樣的話。毛主席在支持美國黑人斗爭時所說‘民族斗爭,說到底,是一個階級斗爭問題’,是指美國廣大黑人同美國壟斷集團和反動派之間的矛盾是階級矛盾,廣大黑人和白人勞動者聯合起來,才能實現自己的解放。毛主席這個論斷,完全不能適用於我國解放后的民族關系。”"1980年7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由中央統戰部撰寫的題為《評所謂“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特約評論員文章。指出:民族斗爭只是民族問題的一部分﹔我國各民族之間也確實存在民族問題,但決不能說這些問題的實質一概是階級問題。從原則上說,階級和階級斗爭是各民族內部的問題,民族問題屬於不同民族之間的問題。在一定歷史時期,一定歷史條件下,階級問題和民族問題有聯系,階級斗爭也會反映到民族問題,但終究二者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不能等同,更不能混淆。

  1980年3月,中共中央書記處首先召開西藏工作座談會,形成了《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此后,又相繼形成了中共中央書記處討論雲南、新疆、內蒙古民族工作的幾個紀要。中共中央指出,加強民族團結,改善民族關系是民族地區做好一切工作的關鍵。強調在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要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也離不開漢族的思想,並以此為全國各族人民加強團結,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幫助的行為准則。民族工作必須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充分照顧民族特點和地區特點。同時,民族工作也必須把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

  (七)宗教工作的撥亂反正

  1978年12月1日,中央統戰部在北京召開全國宗教工作座談會。會議指出,今后一個時期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安排宗教活動場所,團結廣大信教群眾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並就恢復和健全宗教工作機構,恢復各愛國宗教團體的活動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要求。中共中央轉發了這次會議的紀要。1980年1月25日后,中國伊斯蘭教協會、中國道教協會、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中國佛教協會先后召開了會議,恢復了工作。省、市一級和教徒比較集中的地、縣也相繼恢復了宗教機構,配備了專職干部。各地還陸續恢復、成立了164個省級宗教團體,2000余個縣級宗教團體。

  各地加緊對宗教活動場所的恢復及房產的退還工作。在部分大中城市,歷史上有名的宗教活動勝地,教徒聚居的地方,特別是在少數民族地區,率先有計劃、有步驟地恢復了一批寺、觀、教堂。1983年4月1日,國務院又批准開放了漢族地區佛教、道教全國重點寺觀163座。國家還對一切宗教活動場所的房屋及佔用土地免稅,對於需要維修而缺乏資金的寺、觀、廟堂給予財政補助。據不完全統計,自1980年到1991年,從中央財政撥給寺、觀、教堂的維修補助費就達1.4億元以上。截至1992年,全國恢復開放宗教活動場所6萬多處。

  依據有關政策,各地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錯案及錯劃右派問題等歷史積案進行了復查糾正。清退了查抄財物,補發了他們被停發和扣發的生活費。廣大宗教教職人員重新回到宗教活動場所,主持宗教活動,管理教務。許多地方還安置了分散於社會並失去了勞動能力的老年宗教教職人員,使他們的生活有了保障。

  中國共產黨和各級政府對各項統戰政策的全面落實,妥善地解決了長期的歷史遺留問題,復查和平反昭雪了大批的冤假錯案。這項涉及方方面面、關系上億人口的工作的完成,有力地調動了廣大知識分子、民主黨派成員、原工商業者、起義投誠人員、少數民族上層人物和宗教界人士等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積極性,增強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團結,促進了社會的穩定,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廣泛愛國的統一戰線。同時,增強了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國外僑胞對祖國的向心力,提高了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在人們心目中的威望,對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起到了重要作用。
來源:中共中央統戰部網站 (責編:石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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