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7月7日電 據《眉山日報》報道,7月2日,四川省眉山市委出台了《關於加強干部組織紀律性的若干規定》。同日頒布的其他四個文件,也都針對全市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一天之內的五個文件,對縣級干部黨風廉政和組織紀律性作出了一系列新規定,是眉山市委、市政府加強干部管理的重要體現。
除《關於加強干部組織紀律性的若干規定》外,眉山市委、市政府同時頒布《關於印發黨風廉政建設四項制度的通知》,包括《中共眉山市委常委黨風廉政學習教育制度》、《眉山市領導干部八小時外行為規范》、《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管理辦法》、《眉山市重點領域、重點崗位監督辦法》。
開會打瞌睡、接電話扣年終獎金1000元
《關於加強干部組織紀律性的若干規定》嚴肅了會議(公務活動)紀律。未經請假批准,不得遲到、早退、缺席或安排他人代參加。因事、因病等不能參加或因緊急公務要提前退場的,必須向會議(公務活動)主持人或在會場的最高領導請假。參會人員不得在會場內打瞌睡、交頭接耳、隨意走動和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會場上,參會人員的通訊工具必須關閉或調為振動,不得在會場接電話。未執行以上規定的,一經核實,違反一次者,在媒體上公開曝光批評,扣發領導干部當年年終獎金1000元﹔違反兩次以上者,加處取消所在單位(部門)年終考核先進評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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