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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中的問題與對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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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誼奎 朱曉軍 |
| 2008年09月05日12:49 來源:《中國人事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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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客觀評價農村實用人才的專業技術水平、經營管理能力和創業業績,更好地開發利用農村人才資源,不少縣(市)已經把農村實用人才納入職稱管理范圍,開展了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現實中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應該引起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一是農村實用人才的職稱評審申報率低。許多符合申報評審職稱條件的農村實用技術人才,由於對相關政策、程序不了解而延誤申報日期,申報職稱的人數佔符合條件人數總量的比例偏小。二是職稱評審缺乏統一、科學的標准。目前對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已經建立起規范的職稱評價體系,但這個體系不能完全適用於農村實用人才這一特殊而龐大的群體。三是職稱評審工作的開展欠規范化、制度化。一些縣(市)沒有把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列入經常性工作來抓,未能把它與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同步進行,想起來時就抓一下,遇到工作忙時就把工作往后推。四是職稱評審缺乏競爭性。這是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有些縣(市)沒有實行一定數量的淘汰率,申報多少就審批多少﹔對各鄉鎮、各行業的農村實用人才平衡名額,照顧情緒,一些通過職稱評審的對象並不是優秀拔尖的人才﹔被評上職稱或晉升職稱后受用終身,能上不能下,缺乏獎懲機制和動態管理機制。
根據我們的調查分析,產生上述狀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農村實用技術人才高度分散,不少還長期離鄉在外打工,難以獲得職稱評審的准確信息,有的則認為自己學歷低、理論差,抱有自卑心理,害怕申報失敗被人笑話。二是缺乏相應的利益激勵機制。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與其工資福利、崗位調整、職務升遷等密切相關,而農村實用人才獲得職稱后,並不能為其帶來直接明顯的利益。三是職稱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對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工作重視不夠,缺乏經常性和持續性的指導。個別領導甚至認為,開展這項工作不能給單位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且工作量大,時間長,效果不明顯。四是沒有制定合理的職稱評審機制,評審標准不明確,相互無競爭,考核管理等后續工作跟不上。
針對以上情況,結合實際工作經驗,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推進和完善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審工作。
廣泛宣傳,增強職稱評審工作吸引力。一是縣(市)、鄉鎮和村要採取會議、牆報、網絡、廣播等形式,廣泛宣傳評審時間、條件、申報程序和有關要求,讓農村實用人才評審政策進村入戶、人人知曉。對於一些符合職稱評審條件,因外出務工等原因未能及時回鄉申報的,應打破常規,允許他們評后申報。二是在獲得職稱的農村實用人才中,對群眾威信高、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符合條件的,優先提名他們擔任村委會主任、村委會成員、各級黨代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對獲得職稱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可以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廣泛推介宣傳他們的成才經歷及其技術應用價值。通過充分展現農村實用人才及其職稱的經濟、政治和精神價值,使他們經濟上有甜頭、政治上有奔頭、精神上有想頭,增強職稱評審的吸引力。
規范標准,完善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價體系。職稱管理部門要根據農村實用人才的實際情況制訂統一、科學、合理的職稱評價標准,以規范職稱評審工作。一是統一申報范圍、申報程序、申報渠道和評價標准。農村實用人才大多學歷較低,理論基礎相對薄弱,在制訂標准時,應堅持重實際操作能力的原則,把參評對象所從事的產業規模及經濟效益、科技推廣應用能力作為主要評價依據,把實地考核、現場演示作為主要評價手段。二是統一審批權限。根據農村實用人才數量龐大,評價標准有別於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實際,為了提高評審效率,高級職稱的評審建議由地級市、中級以下職稱由縣(市)審批為宜。
嚴格條件,建立職稱評審競爭機制。一是明確一定的淘汰率。對照評審標准條件,對職稱評審對象進行認真篩選,做到優勝劣汰。二是打破平均主義,不分指標,不搞平衡,不照顧情面。“合格一個,評審一個”。哪個鄉鎮、行業的職稱評審對象符合標准條件多的就多評,反之就少評,暫時沒有符合條件的就堅決不評。三是做好評審后續管理工作。要做好對獲得職稱人員的跟蹤考核工作,並將考核結果載入其職稱檔案。要實行三年左右的職稱期限制,在期滿考核中發現不思進取、業績下降的,應該及時進行誡勉教育,仍不思悔改的應取消其職稱。 (作者單位:安徽省來安縣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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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鄭光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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