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年 6月13日,誕生於江蘇青浦。
1925年 參加領導上海商務印書館工人罷工斗爭。加入中國共產黨。
1927年 11月,任中共青浦縣委書記。次年領導青浦縣小蒸等地區農民武裝暴動。9月,任中共鬆浦特委組織部部長。
1929年 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兼農委書記。
1930年 9月,在黨的六屆三中全會上補選為中央候補委員。次年,在六屆四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5月,任中共中央特科書記。
1933年 進入江西中央蘇區。
1934年 1月,在黨的六屆五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兼白區工作部部長。10月,任紅五軍團中央代表,參加長征。不久,任中央軍委縱隊政委。
1935年 1月,出席遵義會議。9月,赴莫斯科,向共產國際報告遵義會議等情況。
1936年 發表《隨軍西行見聞錄》,首次向世界宣傳中國工農紅軍長征。
1937年 4月,出任中共中央駐新疆代表。5月,援接西路軍余部進入迪化(今烏魯木齊)。11月赴延安后,被增補為中央書記處書記,並任中央組織部部長。
1938年 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員會書記。
1942年 參與領導整風運動。
1944年 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西北財經辦事處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
1945年 在黨的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8月,增選為中央書記處候補書記。9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11月,任中共中央北滿分局書記兼北滿軍區政委。
1946年 6月,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副書記兼東北民主聯軍副政委。10月,任中共中央南滿分局書記兼南滿軍區政委,與蕭勁光共同指揮“四保臨江”戰役。
1948年 7月,任東北財經委員會主任。10月,任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11月,任沈陽特別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主任。
1949年 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被任命為政務院副總理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
1950年 2月,主持全國財政會議,決定實行財經統一管理。10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1953年 10月,在全國糧食會議上作關於統購統銷的報告。
1954年 4月,任中共中央編制第一個五年計劃綱要草案工作小組組長。9月,任國務院副總理。
1955年 在中央召開的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問題會議上作《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的報告。
1956年 9月,在黨的八大上作《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問題》的發言。在八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1957年 任中共中央經濟工作五人小組組長,提出:“建設規模要和國力相適應”的思想。
1959年 受毛澤東委托研究和調整當時關系國民經濟全局過高的鋼鐵生產指標。
1962年 2月,在國務院各部委黨組成員會議上作《目前財政經濟的情況和克服困難的若干方法》的報告。
1966年 “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受到錯誤的批判,在黨內保留了中央委員的名義。
1969年 被下放到南昌江西化工石油機械廠“蹲點”。
1973年 受周恩來委托,研究國際經濟形勢和對外貿易問題。
1975年 任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1976年 積極支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的斗爭。
1977年 在中央工作會議上建議鄧小平重新參加黨中央的領導工作。
1978年 11月,在中央工作會議東北組發言,率先提出平反冤假錯案。12月,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重新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員會副主席,並被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
1979年 任國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
1980年 11月,提出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
1981年 3月,參與指導起草《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提出提拔培養中青年干部是當務之急。
1982年 在黨的十二大上指出要解決好干部隊伍交接班的問題﹔在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上,當選為第一書記。
1985年 6月,在全國端正黨風工作經驗交流會上指出,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必須一起抓。
1987年 黨的十三大后,任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1989年 支持黨和政府平息春夏之交發生的政治風波。
1992年 黨的十四大后,過著離休生活。
1995年 4月10日,在北京病逝。6月,經修訂增補的《陳雲文選》一至三卷出版。